前7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3.47万亿元,这一数据说明了什么?

2024-05-19 04:48

1. 前7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3.47万亿元,这一数据说明了什么?

这意味着很多城市发行的新增专项债的速度过快,在刚度过7个月之后,很多城市已经用完了自己的全年额度,所以这意味着很多城市的资金压力会比较大。
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在各个城市领到相应的新增专项债的授权额度之后,这些额度本身需要按照全年12个月来使用。这出现相应的资金压力之下,相关城市才会提前发行新增专项债,全国所有城市发行新增专项债的速度也快于预期。
这个数据是怎么回事?
这是来自财政部的统计数据,在列出了各个城市的新增专项债的额度之后,全国所有城市在7个月之内就已经发行完了整个年度所需要使用到的新增专项债,深圳地区甚至表示深圳处理相关事件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快,所以表示自己已经把全年的新增专项债发行完毕。
这个数据表示很多城市的资金压力会比较大。
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这些新增专项债本身需要按照全年来使用,当一个城市出现资金压力的时候,这个城市可能就会提前发行新增专项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在很多居民进一步勒紧口袋的同时,很多城市反而在进一步发行新增专项债,这种地方借贷行为也和居民的消费行为严重不符。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这些新增专项债的用途是什么,同时也需要思考为什么这些城市会如此快的速度发行新增专项债。
以我个人来看,用最快的速度发行新增专项债并不是一件好事,在半年左右消耗掉全年的新增专项债也不能体现出当地的办事速度有多么快,这个行为反而会显示出当地的财务压力比较大,所以当地会通过借贷的方式来解决各种经济问题。

前7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3.47万亿元,这一数据说明了什么?

2. 国家为何发行1.35万亿专项债券?

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发行1.35万亿元专项债券是年初既定的计划,并非最近才确定的“刺激”措施。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专项债券在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上大有可为。

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早见成效。近期,多个省份均加快了专项债券发行步伐,有观点认为这是“大水漫灌”式强刺激。事实究竟如何?
我国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2018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宏观政策取向。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8年经济发展目标,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0.98万亿元,增长7.6%;安排财政赤字2.38万亿元,保持上年规模。另安排不列入赤字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500亿元。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发行1.35万亿元专项债券是年初既定的计划,并非最近才确定的“刺激”措施。当前,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从1月份至7月份数据看,投资增长有所放缓,特别是短板领域投资明显不足,其中原因包括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政府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不足等。与此同时,上半年专项债券的发行进度较慢,因此有必要加快发行和使用进度,把积极财政政策落到实处。
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注重的是精准调控,并非“大水漫灌”。比如,在聚焦减税降费方面,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创新、稳定就业为重点,精准施策,提升效能。在支出方面,则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的投入,强调发挥支出效益。具体到专项债券,体现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以及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优先用于在建项目平稳建设。

3. 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提速 债券市场运行平稳

为了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8月中旬,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8月共发行专项债券4287.5亿元,环比增加3197亿元,同比增加2935.7亿元。为减少专项债券发行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财政部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有力保障了债券市场的平稳运行。
   
  一、专项债券发行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机构承销踊跃 
 
   
   
 财政部在《意见》中进一步强化专项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要求,严禁地方财政部门以财政存款等对承销机构施加影响人为压价,要求承销机构综合考虑同期限国债、政策性金融债 利率 水平等因素合理决定投标价格。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意见》印发后专项债券发行利率比同期限国债 收益 率平均高45个基点,较7月份平均水平增加8个基点,较好反映了市场实际供求关系。8月,专项债券平均投标倍数(投标量/计划发行量)为3.33,环比增加0.16倍,东部、中西部地区分别为3.07、3.47倍,反映出承销机构对各地区专项债券的认可度都有所提高。
   
  二、债券市场流动性整体宽松,短期利率下行 
 
   
   
 为降低专项债券加快发行对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影响,财政部加大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力度,8月操作规模2200亿元,同比、环比分别增长46.7%、25%;实现资金净投放1000亿元,同比、环比分别增长25%、42.9%。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沟通协调,提供专项债券发行信息,为人民银行实施流动性管理提供参考。从债券市场运行情况看,债券市场流动性整体适度宽松,短期利率总体下行。8月银行间市场、上证所市场7天国债回购平均利率分别为2.54%、2.54%,较7月下降19个、21个基点;8月末银行间市场、上证所市场7天国债回购平均利率分别为2.72%、2.6%,均与7月末基本持平。
     
  三、地方债券发行规模平稳增长,未造成债券市场供给压力 
   
 虽然8月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增幅较大,但由于前7个月地方债券其他品种(新增一般债券、置换债券)发行进度较快,其8月发行规模有所减小,使得地方债券整体发行规模增幅不大,环比增加1260.1亿元,增长16.7%,低于债券市场整体18.7%的发行规模增幅。
   
  四、专项债券发行未对其他债券形成“挤出”,债券市场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8月,专项债券发行加速以来,基本没有对其他债券形成“挤出效应”,其他债券发行量、余额在整个债券市场的占比没有明显变化。8月,除地方政府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发行量在债券市场的占比为79.18%,较7月(80.26%)下降约1个百分点;8月末,其他债券余额在整个债券市场的占比为78.72%,较7月份末(79.25%)下降约0.5个百分点。
   
  五、专项债券发行方式进一步完善,非银行机构投标积极 
 
   
   
 为提高专项债券发行效率,防范发行风险,8月,财政部推出了弹性招标、公开承销等新举措,同时,允许各地在省内集合发行不同市、县相同类型专项债券,提高单只债券规模,改善债券流动性。《意见》印发后,8月15至31日,专项债券单只平均规模约51.51亿元,较1至14日的平均规模(19.88亿元)增加31.63亿元,增长1.59倍。随着专项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显著提升,发行渠道进一步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专项债券投标的积极性提高。此外,财政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动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交易专项债券,吸引个人、非金融企业类投资者认购专项债券。
     
  六、专项债券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健全 
   
 信息披露是债券发行市场化约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强化发行人责任意识,保护投资者权益。财政部一直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地方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地方政府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地披露债券发行,以及经济、财政、债务等相关数据,得到了债券市场的认可。目前,针对专项债券与项目联系紧密的特点,财政部正抓紧制定专项债券信息披露要求,指导各地充分披露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项目情况、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等信息,便利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和债券投资。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地方财政部门发债的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发行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提速 债券市场运行平稳

4. 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两个问题

        2019年6月10日,中央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就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提出了相关意见。其中,关于债贷组合和专项债作为资本金最引人注目。
  
         《通知》对债贷组合的核心表述为“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以由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
  
         《通知》对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核心表述是,“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
  
         可以看出:
  
         一是融资主体不同。前者的融资主体是企业法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而后者的融资主体是地方政府;
  
         二是融资前提不同。前者的前提是项目收益能够覆盖专项债本息和贷款本息即可,而后者必须是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主要是铁路、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范围要窄得多。

5. 财政部:5月全国发行地方债3043亿

一、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情况
(一)当月发行情况。
2019年5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043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1464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579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1657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35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302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下同)1386亿元。
2019年5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12.0年,其中新增债券10.4年,再融资债券13.9年。
2019年5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73%,其中新增债券3.68%,再融资债券3.79%。
(二)1-5月发行情况。
2019年1-5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376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9680亿元,发行专项债券9696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14596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599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4780亿元。
2019年1-5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8.5年,其中一般债券9.5年,专项债券7.5年。
2019年1-5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44%,其中一般债券3.47%,专项债券3.41%。
二、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07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30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7685.08亿元。
截至2019年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8953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16710亿元,专项债务82243亿元;政府债券195802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3151亿元。
截至2019年5月末,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4.5年,其中一般债券4.5年,专项债券4.6年;平均利率3.52%,其中一般债券3.51%,专项债券3.52%。
[①]部分数据小数位按四舍五入取整。
[②]年度执行中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地方统计数据。
[③]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上月相比存在变化,主要是在经国务院批准下达的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地方相应发行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数据按照省级政府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之日统计。

财政部:5月全国发行地方债3043亿

6. 什么叫政府专项债券

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也就是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也称为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成本相对较低,而且专款专用,运作相对规范、透明。相比较银行定期存款,通常政府专项债券的利率要略高一些。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重点支持专项债券在本地区范围内面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四川、浙江等地区已经支持个人购买政府专项债,一般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购买。

7. 什么叫政府专项债券

政府专项债券是为筹集专项资金建设而发行的债券。政府专项债是国债的一种,国债就是国家发行的债券,他是以国家的信誉去担保,风险性很小,虽然它的收益相比于股票,期货等同类型较少,但他的风险性却是最小的。在我国,除了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外,投资者通常需要为他们预期利息收入缴纳个税。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政府专项债券也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成本相对较低,专款专用,运作相对规范透明。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什么叫政府专项债券

8. 地方专项债怎么发行

通常情况下,专项债主要解决政府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专项债扩围后,民企可以通过提供设计、材料供应、施工、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等获得专项债项目的业务,总体上有利于民企扩大经营规模。那么,地方专项债怎么发行?      地方专项债怎么发行:      首先是需要申请专项债额度的,申请的方式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当各地方财政局向财政厅申请后,财政部审批后,再由自上而下的顺序分配额度。然后聘请中介机构,其中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别负责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最后申报发行材料,地方财政局在准备好发行材料后,递交给财政厅进行申报,财政厅通过后,交给证券交易所发行。      想要购买的用户可以打开手机银行进入首页,然后在功能搜索栏里键入【地方债券】并且点击,随后在跳转的页面中找到【柜台记账式债券】并找到自己想要购买的地方专项债品种,最后投资者支付相应金额即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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